IT之家 9 月 1 日消息,今天傍晚,微信公眾平臺運營中心發(fā)布了《關于進一步規(guī)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的公告》:根據(jù)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要求,平臺會對 AI 生成合成的內容添加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。
IT之家從公告中獲悉,為保障用戶信息獲取的透明度與可信度,平臺進一步優(yōu)化內容識別能力。用戶通過平臺獲取的 AI 生成合成內容,將帶有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。平臺也會對可能是 AI 生成合成的內容進行相應提示,以便用戶清晰辨識。為避免發(fā)布的內容在傳播過程中引起混淆或誤認,用戶發(fā)布的內容為 AI 生成合成的,發(fā)布時需主動進行聲明。
官方表示,將提供平臺標識提示和用戶主動聲明兩種形式。



《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》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正式施行,該辦法由國家互聯(lián)網信息辦公室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國家廣播電視總局聯(lián)合制定,旨在規(guī)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,促進人工智能健康發(fā)展。
根據(jù)《標識辦法》要求,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分為顯式標識和隱式標識兩種形式。顯式標識需以文字、聲音、圖形等方式明顯呈現(xiàn),隱式標識則通過技術措施嵌入文件數(shù)據(jù)中。
對于文本類 AI 生成內容,需在起始、末尾或中間位置添加文字提示;音頻類需添加語音提示;圖片類需在適當位置添加顯著標識;視頻類需在起始畫面和播放周邊添加標識。
服務提供者還需在生成合成內容的文件元數(shù)據(jù)中添加隱式標識,包含內容屬性信息、服務提供者名稱或編碼等內容編號等制作要素信息。
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惡意刪除、篡改、偽造或隱匿生成合成內容標識,也不得為他人實施上述行為提供工具或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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